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次对《**县餐厨垃圾**化利用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餐厨垃圾**化利用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县**片区**县经开区污水处理二厂旁
总投资额:15786.15万元。
建设内容:日处理餐厨垃圾100吨;其中一期采用“预处理+有机肥发酵”工艺,日处理餐厨垃圾30吨,日产生物有机肥3.5吨;二期采用“预处理+有机肥发酵”工艺,日处理餐厨垃圾30吨,日产生物有机肥3.5吨;三期采用“预处理+**虻养殖”日处理餐厨垃圾40吨,平均日产**虻鲜虫7吨(微波干虫2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稿
****委托******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及其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并有针对性的实施了环境现状监测,在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项目方案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县餐厨垃圾**化利用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查阅**县餐厨垃圾**化利用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环评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联系方式附后。也可通过以下链接自行下载。
链接: https://pan.**.com/s/1rFzMZ7t5CvO632Di0r9QBQpwd=pnix 提取码: pnix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时间
对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将征求在**县餐厨垃圾**化利用提质改造项目周边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该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参与说明
本次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对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进行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省**市**县玉水街道新寨村污水处理二厂旁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7475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街道**北路8号美的林城时代F-02,F-03栋20层2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7****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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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