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零星工程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四、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补充“价格扣除相关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节能、环保产品 |
—— |
2% |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5%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根据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项目中的重要性、所占比重等因素确定。 |
| 2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
10%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本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标书代写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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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更正日期:2026年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珠峰大道1439号
联系方式:075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银桦路317号2楼
联系方式: 0756-****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琳琳、莫茵、陈维民
电话:0756-****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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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