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03月27日按照《**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就****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该项目是****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机关:提供①综合服务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③物业区域清洁卫生服务④物业区域安全保障及秩序维护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⑤特约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四、成交情况
1.成交供应商名称:****。
2.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观风路8号院13幢304室。
3.成交金额:842895.00元。
五、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限满双方均无异议,视情况可续签合同1年,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年度,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和考核,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六、评审小组成员:赵电俊、杜丽欣、柴旗臣(采购人代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按标段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14329.22元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总局****税务局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市高新区**软件园2号楼1202室。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8.56分。
3、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县****路6号
联系人和电话:张女士、0379-****312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软件园2号楼1202室
联系人和电话:刘女士、0379-****6877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