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龙集团**市贵****公司:
你水厂报送《关于****取水许可的报告》收悉。****水厂已实****公司转供水,不再取水。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用水户取用水行为,依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核研究决定,****集团**市贵****公司取水许可证(D341702S2021-0015)予以注销,****水厂取水工程相关设施。
特此通知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