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堆龙**区马镇设兴村重建1组水渠、**2组河堤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堆龙**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堆龙**区马镇设兴村,属于**及改**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建1组水渠工程和**2组河堤工程,具体为修建防洪堤604.8米,重建渠道3条总长250.70米,配套建设分水口3座及渠系交叉建筑物;同时实施施工临建工程及水土保持措施,旨在提高区域防洪能力并改善农田灌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