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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8万吨高精铝产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属于**工业建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9栋1F厂房、1栋3F综合办公楼及2栋1F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41280.42m2;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透水铺装及植草砖铺装;实施绿化工程8524.35m2,并敷设雨水管网与排水设施。项目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主体结构施工及管网铺设,旨在建设集高精铝板带箔生产与铝产业配套服务于****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