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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吞达村补建村内道路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吞巴镇吞达村,属于改建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补建村内主路1条,道路总长1137.504米,路宽4米,主路硬化面积5152.02平方米,村内巷道及入户满铺面积3363.70平方米;配套**0.4×0.4米混凝土道路边沟1481米,浆砌石挡墙871米,盖板明涵40米,以及既有波形护栏迁移、过街钢管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20公顷,旨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提升村容村貌及交通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