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通市通州区R2024-011地块项目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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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区R2024-011****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3-27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区R2024-011地块项目
标段编号 ****005001 标段名称 **市**区R2024-011****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工程类型 施工

**市**区R2024-011****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0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R2024-011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通高新管备〔2025〕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公司,招标人为****、南****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区R2024-011****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市**区R2024-011****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地块位于**区金桥**、扬子江路东、**路西、天玺**

2.3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含硬质铺装、绿化、围墙、景墙、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地面停车位划线、部分雨污水支管、装饰井盖、游乐设施、水景、雕塑、户外软装及景观标识等设施小品、示范区前场的红线外道口开设等。

2.4 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苗木成活率 100%,并且长势良好)

注: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质量承诺为“合格”即可。标书代写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示范区景观面积约4106㎡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876.38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含硬质铺装、绿化、围墙、景墙、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地面停车位划线、部分雨污水支管、装饰井盖、游乐设施、水景、雕塑、户外软装及景观标识等设施小品、示范区前场的红线外道口开设(包括并不限于设计、评审、施工验收、人行道铺装拆除、路灯移除、交通设施施工、苗木清除、移植及土方整理等)),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市**区 R2024-011 ****示范区景观工程因在绿化、铺装、水景等设计环节存在诸多**求、复杂工艺,且施工涉及多专业协调、专业施工难度大等问题,经专家论证被认定为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0 ****政府采购工程: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应当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注:1.园林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2.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可参考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涉及)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本工程不涉及)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评审内容并盖有发包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业绩材料(含佐证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2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3.4.3近1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委员会抽签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按规定格式填写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按规定格式填写(如有授权)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项目负责人资质

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提供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可体现职称专业的职称评定资料或学历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注:1.园林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可参考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②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除外)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若项目负责人不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需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评审内容并盖有发包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业绩材料(含佐证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诚信承诺书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评标入围

2.2.1

评标入围条件

通过初步评审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8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1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9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1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标书代写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标书代写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8% 。标书代写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标书代写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标书代写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80 页,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无需制作封面。除可设置页码外不得设置页眉页脚,不得设置水印(含底纹等)。除图表、图纸、图片外,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仿宋,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字体不得加粗、斜体、划线等标识性标注)。图表、图片等所有内容不得为彩色(如有人脸必须打成不可辨识阴影),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5页

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4页

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12页

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及品质控制措施;

不超过28页

2分

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

不超过15页

2分

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养护方案。

不超过6页

2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答辩采用书面方式,题目为两道,****委员会确定。

①项目负责人答辩(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2026年4月 22日13:30前到**市**区碧华路197号3楼公共**交易平台3050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书面签到并参加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书面签到或未参与答辩的,答辩不得分;同时未参加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请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现场答辩。标书代写

②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自带)进行答题。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③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2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企业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评审内容并盖有发包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业绩材料(含佐证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资格审查业绩满足要求的参与本项加分。

2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2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 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82分

2.3.4(4)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2.3.4(5)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信用评价评审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17时00分至2026年4月21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说明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已启用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南****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

**区**圆融汇1号楼13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广和

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人:

吴元庆、朱仲英

电话:

0513-****8690

电话:

138****1224、134****7652

电子邮箱:

/

项目负责人: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136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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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招标公告
[新]南通市通州区R2024-011地块项目示范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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