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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闽**里沙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函〔202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闽**里沙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代码:****)建设,为改善流域水质,修复受损生态系统,提升河道防洪减灾能力,优化沿岸人居环境,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协同共进,所以建设**县闽**里沙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里心镇里心村、宁源村、大南村、芦田村。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改建生态护岸长9600米、宽0.7米,其中大南村3000米、宁源村1000米、芦田村5600米;改建生态沟渠长6826米、宽0.8米,其中芦田村4826米、大南村2000米;改建芦田村生态隔离带10000平方米;改建里心村污水管网9000米,并购置污水处理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4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人民政府(里政〔2026〕3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改革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