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惠州市惠阳区移动源(含用车大户、道路行驶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源、加油站)污染源检测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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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询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和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已入驻广****超市或****超市(需提供截图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日前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进行报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项检测资质1.《加油站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2.机动车检测依据 《柴油车污染物排 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3847-2018)。 3.非道路移动机械 检测依据《非道路柴 油移动机械排气烟 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36886-201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完成时间

预算金额(元)

1

2026年**市**区移动源(含用车大户、道路行驶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源、加油站)污染源检测项目

1宗

2027年3月

300,000

注:采购人依法确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有效控制移动源环境污染,推动“十五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必须进一步强化移动源达标监管,加强油品质量和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切实推进移动源污染减排,遏制臭氧污染,为“十五五”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

1.用车大户检测:共20户,检测柴油车82辆。检测项目:光吸收系数或林格曼黑度、尿素含量、油品硫含量等项目(快速检测仪检测超标的进一步送检并出具检测报告)。

2.道路行驶柴油车检测:12次,240辆,检测项目:光吸收系数或林格曼黑度。

3.非道路移动源检测:共40台,检测项目:光吸收系数或林格曼黑度、油品硫含量。其中油品硫含量快速检测仪检测超标的进一步送检并出具检测报告。

4.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共53家,检测项目: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油气浓度等项目。

(四)项目成果

1.用车大户检测:快速检测仪检测超标的尿素含量、油品硫含量样品检测报告取样后7个工作日内一式贰份提供甲方。光吸收系数或林格曼黑度超标的样品取样后7个工作日内一式贰份提供甲方,每月前5日将上月产生的所有未超标样品检测报告一式贰份提供甲方。

2.道路行驶柴油车检测:超标的样品取样后24小时内一式贰份提供甲方,每月前5日将上月产生的所有未超标样品检测报告(汇总表)一式贰份提供甲方。

3.非道路移动源检测:快速检测仪检测超标的油品硫含量样品检测报告取样后7个工作日内一式贰份提供甲方。光吸收系数或林格曼黑度超标的样品取样后7个工作日内一式贰份提供甲方,每月前5日将上月产生的所有未超标样品检测报告一式贰份提供甲方。

4.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根据检测项目提交经三级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一式贰份《检测报告》(如超标样品取样后7日内一式贰份提供甲方)。

(五)项目时间要求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2026年**市**区移动源污染源检测项目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具体如下:

1.用车大户检测:2026年12月31前完成;

2.道路行驶柴油车检测: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4次,80辆,剩余部分2027年第一季度结束前完成;

3.非道路移动源检测:2027年第一季度结束前完成;

4.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区约53家加油站监督性监测1次。

(六)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

1.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2026年11月30日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至90%;

3.预留合同款10%作为项目绩效考核金,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至100%。

(七)注意事项

1、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如遇投诉举报无法确定供应商,或报名不足3家时,或其他无法确定供应商情况时,则本次采购作废,并重新采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3、采购文件必须对《2026年**市**区移动源(含用车大户、道路行驶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源、加油站)污染源检测项目》附件评分细则对应的所有事项进行响应;标书代写

4、采购人依法确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无需执行价格扣除。

5、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分数最高者为供应商。

(八)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4月3日

评选时间:预计2026年4月7日

公示时间:待定

(九)资料报送

1.采购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间内提交,提交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一式三份);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为无效签署的,该采购文件在资格审查中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十)联系事项

联系人:林剑龙 联系电话:0752-****513

地址:**省**市**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


附件:

1.2026年**市**区移动源(含用车大户、道路行驶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源、加油站) 污染源检测项目评分表.xlsx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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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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