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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补遗文件02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对各位潜在投标人有关提问中,关于本项目相关情况作如下澄清、答疑:
1.根据澄清01回复2要求设计业绩均以工程总承包要求,请问设计提供的业绩时间认定也是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回复3中设计负责人业绩也是按照工程总承包要求,请问设计负责人业绩也是按照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和人员为准吗还是以其他可以证明材料为准,请明确
回复:设计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以第七章“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对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关约定为准。设计负责人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准。
2.关于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第八章 定标方案的提问的统一回复。
回复:(1)定标方案中,第④项业绩清单中所提供的业绩数量、是否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等,均不作限制,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招标人作参考。如提供业绩清单中的业绩无法在指定平台查询或并不是所要求的业绩,投标人将承担不利后果。如投标人认为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相关业绩,不想在陈述PPT中再列清单,亦可不列,由投标人自行决定。(2)定标方案中,第④项代表性案例分享,由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自行决定可分享案例。(3)定标方案中,第⑤项其他内容:投标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是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规模、技术难度等,自愿补充的其他可以体现企业实力、信用状况、拟派团队管理技术实力等直接关系到履约能力和水平的内容或情况。需要补充的,应注意合理安排陈述内容和时间;没有需要补充的,不作强制要求。(4)定标方案中,第⑥项招标人需要了解的其他内容,是指在投标人PPT陈述结束后,招标人基于本项目建设管理需要、答辩内容进行针对性提问。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