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园区)汽运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
****就 **省,**市,滨********公司****园区)到 **省,**市,滨******货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300,000
5. 发货地:**省,**市,滨********公司****园区)
6. 到货地:**省,**市,滨******货场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6-04-01 至 2026-12-31
9. 运距:13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6-03-28 16:26:19加急标书代写
四、竞价主要条款
在报价前承运方(竞价方)应仔细研读竞价公告,本承运合同事关托运方冬季居民供暖任务,各承运商应提前沟通货场(******公司****园区))和托运方了解作业环节的所有流程及其他相关情况,认真做好成本测算。若盲目报价或无法满足有关资质要求则视为恶意竞价,报价无效。
一、承运基本信息
1. 运输方式:汽运(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清洁运输标准的新能源车(纯电动车、氢动力车))
2. 运输量:30万吨(具体数量根据托运方需求确定)
3. 交货日期: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 委托方(托运方):****
5. 发货地:**省**市,******公司****园区)
6. 收货地:**省**市滨**,****货场
7. 报价单位: 元/吨
8. 运距:约13公里
二、竞价须知
本次运输是煤炭物流运输,承运方以汽运运输的方式承运******公司****园区)内存放的托运方所购买煤炭至托运方煤场的煤炭运输任务。
1.****公司需提前缴纳30****公司****银行:****银行****公司**滨北支行,账号:370********050151158),****公司报价无效,之前有未****公司默认为已缴纳,竞价成功签订合同的,竞价期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托运方有权在该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运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履约保证金使用完毕的,承运方应在托运方通知时限内重新补足;若由于承运方原因未按要求及时交纳或补足履约保证金,托运方有权解除合同。
2.竞价方须为具有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专业物流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扫描件(邮箱:****@qq.com)。竞价方不得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终本案件记录或限制高消费记录,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承运方确认为中选单位后,3个工作日内与托运方完成运输合同签订。若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承运方放弃中选资格。
4. 承运方接到委托方启动拉运通知后,累计3天无法启动拉运,则认定为承运方不具备此合同承运能力,托运方有权扣除一半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运方在接到托运方运输指令1小时内确定并反馈参运车辆信息表,不在本次参运范围的车辆,托运方将不安排货场进行装车。
5.合同价格(运输综合费用):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包含煤炭出货场后至****煤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保险费、途损、风险、利润、安全、环保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托运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6. 承运方具备防范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并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煤炭毁损、灭失损失。
7.承运方配合货场装车、过磅及封条粘贴完毕后方可启运,并运至指定地点。承运方车辆到达托运方煤场,需经托运方工作人员确认封条核对无误后方可卸车。
8.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并且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清洁运输标准的新能源车(纯电动车、氢动力车)运输,并遵守托运方的调度和指挥。运输****政府规定执行,运输途中因超限、超载、违反交通规则、环保、事故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
9.装车过磅后,承运方须加盖好篷布,粘贴封条,运输过程中承运方不得私自拆封、更换货物,确保封条完好、原装货物保质保量到达目的地。私自倒装、更换合同约定的煤种,造成托运方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环保事件(如未加盖苫布、撒煤等),受到政府环保部门处罚的,均由承运方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
10.合同期限内由托运方提前向承运方下达后期调运计划,承运方应按托运方需要组织车辆运输。若因承运方原因无法完成计划运量,累计3天拉运兑现率低于托运方日调运计划的50%,托运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扣减当月运费3元/吨,并冻结承运方6个月内在托运方全部线路的运输竞价资格;累计5天拉运兑现率低于托运方日调运计划的50%,或累计10天拉运兑现率低于托运方日调运计划的90%,托运方有权扣除承运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其3年内在托运方全部运输线路的运输竞价资格,且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托运方停止或减少采购以及天气、道路、环保要求变化等原因造成的拉运量减少部分,不计入兑现率计算。承运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托运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11.因重大事项、不可抗力(如环保管控、疫情管控、自然灾害等)造成长期不能发运,经双方协商解决。
12. 承运方需派监质监装人员负责将煤炭从货场至****煤场运输过程中的数量、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托运方货物安全、准确、完整地运送至****煤场。
13. 承运方须对运输车辆安装监控和定位系统,承运方需根据托运方要求提供运输车辆相应影像资料。托运方随时可以向承运方调取车辆的轨迹、视频以及货场存煤视频,承运方须完全配合。
14. 因承运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发生诉讼,托运方为实现本合同权利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均由承运方承担。
三、数量、质量确认
数量、质量验收差异比对批次以单列国能火运煤为单位。
1. 数量验收
(1)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托运方入厂汽车衡计量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货场出场过磅数量与托运方入厂验收数量相比较,如该批次煤炭运输过程中,超出0.5%部分由承运方承担,相应运损、亏吨在运费中按照煤炭采购价在运费中予以扣除,扣除时不考虑税差因素。具体罚款公式为:
(货场出场过磅吨数×(1-0.5%)-入厂验收过磅吨数)×煤炭采购价×2
煤炭采购价由托运方该批次煤炭采购《价格确认函》中所列煤种的结算价格加上货场服务费用构成。
(2)如果单车亏损超过1吨,托运方将对承运方进行罚款,具体罚款公式为:
(实际亏吨数-1)×煤炭采购价
煤炭采购价由托运方该批次煤炭采购《价格确认函》中所列煤种结算价格加上货场服务费用构成。
2.质量验收
以托运方对每批次煤的入厂化验热值为基准,金达货场到站化验热值为对比数据。当入厂热值低于金达货场到站化验热值,且差值超过150千卡/千克时,启动考核程序。罚款计算公式:
(1)热值超出部分=金达货场到站化验热值-入厂热值-150千卡/千克;
(2)热值考核单价=煤炭结算价÷金达货场到站化验热值×热值超出部分;
(3)罚款金额=该批次煤炭出站净重×热值考核单价。
四、结算
1. 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按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月初核对上月的运输量,办理结算手续。承运方依据托运方开具的磅单和托运方的考核证明,开具运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在托运方收到发票起的60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费结算。结算以元(人民币)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 结算价格
现汇结算价格=运输综合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运输价格调整考核费用(包含运损考核、质量差异考核,考核条款参照数量、质量确认条款相关内容)。
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尚未完成合同结算的,结算期限不受本合同履行期限限制,以双方实际结算安排为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1托运方拥有货物所有权。
1.2 托运方有权向承运方发出运输指令(包括发运时间、货车数量、煤炭运输量、发运地点和卸货地点)。
1.3托运方有权指挥和调度承运方运输中的每一辆车,有权要求承运方车辆入厂后必须遵守****有关管理制度。
1.4托运方保证及时支付运费款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5托运方人员有权监督、监管承运方自发运货场至托运方储煤场的全部运输环节。
2.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2.1承运方承担货场对承运方的相关要求。
2.2提供充足运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向托运方发运货物,并将货物按时送至****煤场。
2.3 承运方对运输的货物要负责做好安全及环保措施,不得有转卖第三方或造成托运货物中途整车灭失、被盗、被抢等情况,否则承担托运方的全部损失,托运方可按5倍履约保证金扣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4 承运方承担煤炭由存放货场运输至****煤场前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人身车辆安全及环保等全部责任及费用。
2.5合同期限内,实际发运量以托运方要求为准。
2.6因托运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承运方不承担责任。
2.7煤炭运输中,承运方应保证煤炭不被更换、掺杂使假等改变煤量、煤质的做法。托运方有权抽查承运方运输到厂煤炭,如发现承运方存在更换、掺杂使假等情况,与承运方确认后,除没收当次所运输煤炭外,承运方还需按所运输煤炭到托运方指定储煤场价格的3倍对托运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托运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2.8委托方有权不定期通过车载视频监控、车辆行驶轨迹系统对运输路线进行抽查。若发现承运方车辆未向委托方汇报且擅自驶离公路,每车次按2000元标准对承运方进行考核;若因承运方未汇报且擅自驶离公路导致煤炭出现丢失、损坏、洒落等损失,委托方有权依据实际损失情况(以委托方煤炭采购价格及损失数量核算)要求承运方赔偿,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的所有具体条款均以最终的承运合同条款为准。
2.合同期内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时,可以协商启动价格调整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确定。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
2. 联系人:王洪祥
3. 联系电话:054****2086
六、备注
七、附件
八、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