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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7日 16时21分
****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朗镇堆巴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12666公顷(堆巴村村集体0.00933公顷,村民查斯0.02133公顷、村民平措0.01667公顷、村民次仁措姆0.07933公顷),均为乔木林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派出所及寺管会改扩建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将于2026年4月13******局******局、****政府等部门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于2026年3月27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居张贴发布,并同步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9日。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3、被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将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并公告。
4、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局提出书面申请,将对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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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