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 2025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石嘴山-大武口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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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026/2026-0003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责任部门]
****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关于调整 2025年**市**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石大发改审发〔2026〕98号

******交通局:

报来《关于调整2025年**市**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批初步设计的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市**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批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区

四、建设内容

(一)原批复内容:主要改造**区黄河街、**路、永乐路、**路、**路、山水大道、思源巷、**路、八零巷、建设街、永乐路、**路共13条道路的D300-D600钢筋砼Ⅱ级污水管道8.392km,**D300-D1800钢筋砼排水管道10.591km,**预****泵站1座,**初期排水钢筋砼净化池1座及道路恢复、绿化恢复等。

(二)调整批复内容:

原批复的**路、建设街、**路三条街路的建设内容全部核减。调增隆湖路(环湖路-山水大道)雨水管道,山水大道D1800雨水管网调整为2077m,新增钢筋砼Ⅱ级D1000排水管138m,调增钢筋砼Ⅱ级300排水管(连接管)667m及其他配套工程。

五、建设性质:**项目

六、2026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原批复总投资12080.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63.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1.67万元,预备费575.25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概算12366.42万元,工程费用10816.75万元,其他费用959.65万元,预备费590.02万元。调增286.2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剩余部分地方财政配套。

八、项目实施要****办公厅、****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16号令)、《****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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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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