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汽车执行器、充电口盖等核心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105 地址:**市佛子岭路与梅山****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汽车执行器、充电口盖等核心部件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开发区五教路以西、元亨路以北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占地26754m2,主要建设1栋建筑面积为48391.9m2的生产办公联合车间,主要布置64台各型号注塑机以及配套的试验设备、模具机加工设备、公辅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万套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可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开发区五教路以西、元亨路以北,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要求。
六、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注塑主要生产工艺为:塑料颗粒上料—注塑—检验—组装—包装入库,同时设置有机加工设备对注塑机模具进行检修加工。
七、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注塑机间接冷却水经冷却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日常补充损耗,定期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注塑区整体封闭,注塑废气集中收集,在注塑机熔融料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分区域收集,经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破碎机设置有可闭合投料口,破碎过程全密闭,同时破碎机位于二次封闭的破碎间内。锡焊烟尘由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模具机加工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注塑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限值,氨、四氢呋喃、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不得高于0.3kg/t-产品。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和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在生产车间东北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1个占地面积约50m2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规范化台账,废包装材料、除尘器粉尘等各类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在生产车间东北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规范建设1个占地面积约20m2的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四周设置导流沟和收集池,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规范化危废管理台账,废活性炭、切削液/火花油空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品空桶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将危险废物仓库、油品存放区和模具维修区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其他生产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危险废物仓库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防渗性能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性能满足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不高于1.0×10-7 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
八、总量指标
本项目VOCs控制指标为0.414t/a。
九、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正常运行时,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