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民政局关于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干预质量督导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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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为困境、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干预项目”服务质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对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万元)

1

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干预质量督导服务项目

5万

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签订时间另行通知);承接方根据购买方需求开展质量督导评估服务,对心理健康评估干预的成效进行过程跟踪、结果评价。

二、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1. 拟承接机构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事业单位等公益社会力量。

2. 拟承接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接项目需根据购买方项目需求书配备相应数量的执行人员,项目执行人员在服务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

3. 拟承接机构组织运作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组织创**持续发展能力;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会计,能确保资金正常按规运作;有相关儿童、督导、评估服务项目经验者优先。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清单:项目申请书(附件1)、预算表(附件2)及其他佐证材料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提交流程:

(1****民政局领取项目需求书;

(2)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书,整理项目申报材料,填写项目申报书及预算表。

(3)项目申报材料由拟承接机构盖章后,于2026年4月4日前报送/****民政局209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

(4)市民政局审核拟承接机构资质后,将于10日内之内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审组由相关专家组成,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琳,联系电话:0573-****3935。

附件:

1. 2026年****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

2. 2026年****购买服务项目经费预算安排申请表

****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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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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