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
******枣园项目电力电缆直接采购说明
(方案编号SHJQT-05-****021(****) )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电力电缆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名称为****枣园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片区地属**省**市**区枣园镇,片区范围****北路,南至祊河左岸和**路,西至枣园镇界,北至**路。项目内容****大学、还**置房等公益性工程,以及市政道路与配套公用设施、绿化景观等。
2.2项目工期:合同工期约5年
2.3项目地址:**省**市**区枣园镇**路与西外环相汇向南200米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2.1直接委托适用的情形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2.2其他需说明情况 。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采购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暂定数量 |
计划交货 |
交货地点 |
技术规格或质量标准 |
备注(包件号-若有) |
| 1 |
电力电缆 |
/ |
米 |
90390 |
2026.04 |
**** |
国标 |
/ |
备注:1.表格填写应完整,计量单位一致的招标物资填写合计项。
2. 表格不应有空行,采购物资清单顺序编写应与采购方案物资清单一致
4.2结算方式:
1.供需双方以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7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
2.货到工地并经材料员验收外观合格后,需方开具收料回执,待材料检测合格并安装完毕后,供方开具发票随****物资部结;
3.需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限2年,自工程交工验收后开始计算,质保金到期后返还。
4.结算文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供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并将书面授权委托手续原件提交需方。
4.3付款方式: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卖方次月在20日前根据当月结算数量为依据,****材料部门相关人员签****材料部门核实结算,并根据核算结果提交价税分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开具发票且开票人必须为卖方,不得使用第三方开具的发票)给买方财务(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接受投标人更换资质)。卖方将签收单据和发票送交买方,经买方财务确认无误且认证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50%,6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2年,自工程交工验收后开始计算,质保金到期后返还)。
4.4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
4.4.1 质保金的形式:从货款中扣除。
4.4.2 质保金的金额:履约金额的3%。
4.4.3 质保金在合同物资质保期(2年)到达后一个月内付清。
4.5其他情况
无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电缆因前期平台采购计选用了非二级集采目录内清单,导致合同录入时无法关联到电缆框架协议,中标单位为****,现拟公开直接采购方式以重新录入合同。
单位名称:****公司**枣园项目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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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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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KV电力电缆 VV 1×4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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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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