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万汇****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县城内,属于**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三层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约为6309.52平方米,配套建设设备用房、给排水、供电、供热及电信管线等基础设施;实施校内道路硬化、运动场建设及校园绿化工程,规划绿化面积1.62公顷,主要布置在围墙四周及建筑周边;同时布设节水灌溉系统、土地平整及临时防护措施,旨在打造功****学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