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堆龙**区古荣镇加入村水渠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堆龙**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堆龙**区古荣镇加入村,属于改扩建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渠共19条(其中**13条、改建3条、维修3条),总长度4128.5米;配套建设渠系交叉建筑物,包括维修取水口1座、**650立方米蓄水池1座、分水口101座(含钢筋混凝土及钢板渠分水口)以及农用桥12座;同时实施施工便道维修(4.5公里)及施工临建场地等临时工程,旨在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并完善水利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