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委托****负责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联络线与川二线**联络站交叉段改线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市天湖街道
项目概况:迁改起点位于**市天湖街道**省天然气**首站西侧约125米,在拟建川气东送二线管道东侧与其并行向西南敷设,管道敷设至扩建**联络站南侧后转向西北,在规划建设枣宜线管道南侧,与其并行向西北敷设,与已建**联络线天然气管道连接。迁改前,管道长度约328米;迁改后,管道长度约470米。迁改后管道设计压力为6.3MPa,规格610×11.9mm直缝埋弧焊钢管。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39****8259
联系人:陶经理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云谷路与**路**西****中心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联系电话:177****8072
联系人:张工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安****经济开发区丹霞路281****创业园509室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联络线与川二线**联络站交叉段改线工程.doc
五、提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现场来提供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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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