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阳光花寓、绿洲领秀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豫鼎大厦九层
成交金额:38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区阳光花寓、绿洲领秀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民意调查、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及审查、图纸审查(包括图审相关费用),以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设计深度参照相关规范要求) 服务要求:设计单位需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市地方设计标准、及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服务标准:满足相关行业、业主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祥梅、李全平、张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5%,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57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3、供应商业绩:(1)**市**区香樟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市**区安置房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之城市荣域小区及周边。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荆山**路1号
联系方式:136****5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社区办公楼204室
联系方式:152****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15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