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建设用地违规改变用途及违规建房售房的风险警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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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建设用地违规改变用途及违规建房售房的风险警示

广大人民群众:

为严格规范我县土地使用管理,严禁集体建设用地违规改变用途、非法建房售房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财产权益,防范各类购房投资风险,维护全县土地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已核查违规项目情况

经核查,位于乐东县利国镇的“山水人家”公寓、黄流镇黄西村的“静澜家园”“墨辰家园”“柏悦雅居”“锦绣家园”、黄流镇**大道的“怡康家园”“山海天度假公寓”、****村委会对面的“龙腾湾﹒阳光海岸”等项目,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属于个人自建房,且未办理任何有关报建手续,属于违建。

按照省自然**和规划厅、****建设厅、****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4〕958号)文件相关规定,上述违规项目所涉房屋,不得分幢、分层、分户、分间转让,无法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相关交易行为存在极大法律风险。

二、风险警示

(一****基地交易

****基地所有权归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并非个人私有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基地管理试点办法》等法律规定,宅基地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申请使用,仅限符合条件的本村内部成员之间合规流转。严禁城镇居民、非本村集体经济组****基地及地上房屋,严禁以任何名义买卖、****基地。****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交易合同无效,无法办理任何产权登记,权益完全无保障。

(二)集体建设用地严禁擅自改变用途

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确定的用途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商品住宅开发用途。此类违规项目未履行完整的规划、建设、预售审批手续,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法定条件,购买或长期租住均面临极大法律和财产风险。

(三)国有建设用地自建房转让受限

国有住宅用地个人自建房,仅可用于产权人自身居住,严禁分幢、分层、分户、分间分割转让,严禁分割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建房”暗藏多重风险

“**建房”发起者无开发资质,逃避行业监管,质量与设施维护无保障;建房资金未进入监管账户且无合同备案,安全无托底;项目可能因手续不全、违法建设被责令停止建设,甚至被依法拆除;或因资金链断裂、权属纠纷、组织者卷款“跑路”等原因,无法建成或无法按期交付,参与者存在钱房两空、损失无法挽回的风险。

(五)警惕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陷阱

购房人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房地产信息,认真查验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房屋销售许可证等,对虚假宣传、模糊产权性质的广告保持警惕。如虚构“投资稳赚”“产权可分割”“小洋房”“别墅”“送花园”、冒用政府部门名义、在未取得预售许可或产权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发布销售广告等违法情形,轻信可能面临资金损失、合同无效等风险。

(六)严防非法集资与诈骗行为

“**建房”以低房价吸引群众参与并要求预先缴纳资金,存在极高欺诈和非法集资风险,极易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相关线索,****机关举报;发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相关线索,****政府、****规划局****执法局等部门举报。

三、郑重提醒

土地使用、房屋建设及销售均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违规建房、违法售房、非法购房行为均不受法律保护。在此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务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购买房屋前务必核实项目审批手续、产权来源、开发商资质,切勿贪图便宜、轻信虚假承诺,通过正规渠道购置合规商品房,坚决远离各类违规建房、非法售房项目,切实守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特此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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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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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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