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年度凌家村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相关零星工程 3.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870,000.00) 4.最高限价:100%(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5.釆购需求:本项目为2026年度凌家村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相关零星工程,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是指单次零星工程金额<10万元的项目,包含凌家村区域范围内道路、场地、下水道、垃圾亭、公厕及其他村庄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维修;河塘清淤、清理水草、岸坡修缮;村集体资产的维修与管护;闲置地块整理利用;违建拆除及其他城乡环境整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 1)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在注册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③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即注册单位)为注册建造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标书代写 5)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企业高级管理岗位。项目经理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管理层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3.方式: ①现场领购:投标人提供领购资料至**市**区**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办理,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 ②线上领购:线上领购的投标人需将领购资料扫描件发送至****@czqfzb.com,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经代理机构回复无误后,投标人需将领购费用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收到领购费用汇款凭证后发放招标文件。 4.领购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现场领购提交原件加盖公章,线上领购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格式请至****网站“下载中心”页面自行下载): (1)领购申请表; (2)保证金退款信息表。 提醒:投标人应在上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汇款及领购文件事宜,因投标人未按时间要求完成相关事宜,则无法领购文件。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6年4月17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柒仟肆佰元整(¥17,400.00) (2)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号:808********172788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5)保证金交纳备注或摘要:公开****028投标 *投标人必须自****公司对公账户按规定金额、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踏勘方式:自行踏勘; (2)所有投标人应派相关人员自行踏勘现场,以方便投标时能考虑全部因素。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6年4月7日11: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注:①提疑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疑文件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疑文件)。 3.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名称不接受修改。 4.本项目资格后审。 5.公告发布媒体:****网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新闸街道凌家村新冶路459号 联系方式:0519-****031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联系方式:0519-****9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9-****9558 邮箱:****@czqf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