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对象
因****(以下简称“征集人”)产品研发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烟用滤棒设计打样样品,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自愿参与,征集内容以征集人的要求为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活动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打样费用、差旅费等)均由设计打样应征方自行承担。
2.资质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应征方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设计、样品制备和批量生产供货能力。(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应征方须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滤嘴棒加工)。(证明材料:有效的专卖许可证复印件)
2.2信誉要求
2.2.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策,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征集人或征集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打样征集;被列入征集人或征集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打样征集,不得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
2.2.2应征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应征方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征集报名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2.2.3应征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应征方(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打样征集,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应征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打样征集,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征集项目的应征,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须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3其他要求
2.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不得转包或违法、违规分包。
2.3.2未在征集人或者征集人行业认定的不良行为名单内。
2.3.3企业近三年有制假行为或向非法制售烟草制品的单位供货的,不得参与征集。
2.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3.6经审核不具备以上任一资质要求的应征方将被取消应征资格,视为无效应征。
注:“近三年”是以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设计需求
3.1材料类别:滤棒。
3.2设计需求:滤棒长度120mm,圆周16.9mm,一切四;爆珠位置近唇段10mm。材质工艺设计应满足滤棒许可物质名录、质量安全技术要求和上机适用性要求。其它设计需求请有意向的应征方与联系人沟通确认。
3.3成本控制价:≤400元/万支(不含丝束和增值税价,含爆珠加工费)。
3.4跟踪服务:应征方需根据征集人需求,在试验过程中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跟踪记录,并做好后期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直至产品定型投产。
4.知识产权要求
4.1应征方提供设计打样服务,并根据征集人要求提供符合需求的设计方案和样品。应征方不可撤销地声明并保证其提供的设计方案或样品均符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规定,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情形。若征集人因应征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等而涉入任何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以下称“侵权争议”),应征方应负责侵权争议的解决,保障征集人的权益不受任何损害,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谈判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赔偿金额及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损害赔偿金额等费用;同时应征方应承担由此给征集人带来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4.2在产品研发期间,应征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或样品,不得挪作他用。如因应征方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后续研发活动,且影响征集人整个研发进程或评审结论的,相关应征方所提交设计方案或样品的知识产权无偿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可以对其自行处置。
4.3通过评审定型,中选后的设计方案或样品的知识产权无偿归征集人所有,应征方需按征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应征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中选设计方案或样品自行行使权力或授权第三方行使权力,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征集人使用该设计方案或样品设置障碍,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 保密要求
5.1样品征集涉及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征集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等;
(2)征集过程中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来往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涉及的技术信息、征集人经营信息等;
(3)征集的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等。
5.2 应征方应对所有保密信息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保护,未经征集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应征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等。应征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责任。
5.3 应征方应保证对打样过程中产生的废品一律及时就地销毁,对制作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及相关资料应严格管理,不得泄漏。
5.4 保密期限:应征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次征集工作的结束、应征方案落选或双方**终止而失效,应征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直至征集人自行公开相关信息时止。
5.5 应征方违反保密义务,征集人可立即取消应征方的应征/中选资格或立即终止与应征方的所有协议,同时应征方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征集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6.报名及样品提交
6.1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且符合要求的应征方,在提交新材料设计样品的同时进行报名(不再单独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资料(附件1-3)。
6.2样品提交
6.2.1样品要求:提交实物样品,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检测报告。
6.2.2 样品数量:1盒(0.8万支)。
6.2.3 提交时间:2026年4月28日17时前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将实物样品及相关资料(附件1-3)提交至联系方式中的地址,逾期未提交者视同自动放弃;实物样品提交需应征方签字确认。
7.评审方式
7.1初步审核
征集人对应征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若发现应征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报名并通知应征方,该应征方前期已提交的样品不再进入后续样品评审,且实物样品及相关资料不再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设计打样费等)由应征方自行承担。征集人初步审核通过后,进入样品评审。
7.2样品评审
样品评审主要包括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等重点环节,全部采用盲评盲选方式,评委通过投票或打分等方式对参评样品依照《产品开发管理程序》中规定的烟用新材料设计及评审条款进行评审。对于通过评审的样品,征集人将以结果公示的形式进行,不再单独通知相应应征方,未通过评审的也不再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外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征 集 人:****
地 址:**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科技园)
联 系 人:李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1223/****1031
如有其它疑问,可随时与以上联系人联系。
10、其他事项
10.1 任何应征方根据本征集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向征集人递交应征样品及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表明其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10.2 应征方应配合征集人开展后续设计优化等工作,直至最终定型的设计样品满足批量供货要求。
10.3 应征方无法满足**中烟批量供货需求、产品质量要求的或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应征方认可征集人无偿享有中选方案或样品的知识产权,且征集人可以对中选方案或样品自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使用、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作为招标标样开展公开招标或重新公开征集等)。
10.4 征集人保留对本征集公告随时修改的权利。
10.5 征集人保留对本征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任何与设计、打样征集有关的未尽事宜,征集人有权进一步解释。
附件1 资料清单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滤嘴棒加工)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5) 应征方资质承诺书(附件2模板,加盖公章);
(6) 知识产权及保密承诺书(附件3模板,加盖公章);
(7) 样品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 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附件2 应征方资质承诺书(模板)
附件3 知识产权及保密承诺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