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服务采购公开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6
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在院长者专业化、精细化的照护需求,保障长者享有尊严、舒适的晚年生活,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护理服务承接机构,共同为长者提供优质、温馨、专业的照护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期限
2026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
三、项目资金
30万元
四、项目服务地点
****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定位
购买专业养老服务,由中标机构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护理人员,在我院统一管理下,为在院长者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基础护理、健康监测等综合照护服务。
(二)服务内容
1. 生活照料:协助长者进行起居、饮食、如厕、洗漱、更衣、体位转移等日常活动;保持长者个人及居室环境卫生。
2. 基础护理:为失能、半失能长者提供翻身、拍背、口腔护理、皮肤护理等服务;协助进行康复训练。
3. 健康监测:****医疗机构,做好长者生命体征监测(如体温、血压等),观察长者身心状况变化,及时反馈异常情况。
4. 药品分发及喂药:根据医嘱分发药品、协助长者按时服药,做好服药记录;发现用药异常或不良反应时,第一时间上报院负责人。
5. 心理关爱:关注长者心理需求,提供情感支持、精神慰藉,协助文娱活动开展,促进长者身心健康。
6. 文书记录:规范填写护理记录、交接班记录等相关文书档案。
7. 其他工作:完成我院安排的其他与照护服务相关的临时性工作。
六、人员配置要求
(一)派驻护理人员不少于5人,实际人数可根据在院长者人数及照护需求变化,经双方协商后调整。
(二)派驻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熟悉老年人身心特点,掌握基础护理技能和应急处理知识。
(三)派驻人员须服从我院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七、招募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须包含养老服务、护理服务或相关内容。
(三)具备稳定的护理人员招聘、培训和管理能力,拥有一定规模的持证护理员队伍。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六)具有为养老机构提供护理服务或类似项目经验者优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方式及需要的资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3日(上午8:0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民政局一楼 社会组织管理和老龄促进股
咨询电话:0691-****358、135****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