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路49号办公楼办公用房出租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省**市**县**路49号 办公楼办公用房出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价(元/年) |
18000.00 |
保证金(元) |
5000.00 |
|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3月27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4月2日17:00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4月2日17:00 |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
2026年4月3日10:00 |
| 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评估价(元/年) |
18000.00 |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金先生 180****5804 ; 2、报名咨询:郭先生 0914-****511;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的工作时间,标的所在地。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 http://ggzy.****.cn/wblj/009002/zxhylogin.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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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省**市**县**路49号办公楼办公用房出租 |
| 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出租办公用房1间,位于**省**市**县**路49号,建筑面积50平方米,现状为白墙瓷砖地,已装修,办公设施和电力设施齐全,目前为空置。房屋租赁用途限于办公、非餐饮娱乐性质商用。房屋租金评估金额为18000.00元/年。该房屋为整体出租,不可分割,承租后不得转租。租期共为5年。租金支付要求:分期按年支付。租金调整: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押金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3个月房租作为押金。 |
三、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胡 志 |
| 机构性质 |
行政分支机构 |
批准单位名称 |
****银行****分行 |
| 批准文号(文件名) |
****银行****分行 ****分行房产出租的批复 |
批准日期 |
2026年2月27日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出租房屋产权清晰,属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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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信息
|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且该报价等于或大于底价)确定最终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为600元及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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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 |
分期按年支付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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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合法续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承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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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需提交资料 |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详见《资产受让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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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承租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意向承租方按招租条件要求,通过****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时足额完成保证金交纳。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交易系统中完成对报名资格审核的最终期限。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该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且准确的项目报名资料,逾期未完整提交合格资料的,视为报名资格未通过审核。标书代写 第三条 保证金交纳 意向承租方必须在2026年4月2日17:00时前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公司****区支行 账 号:8060 9010 1421 0040 22 特别提示:网络竞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价。竞买保证金到****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网络竞价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第四条 本次房屋出租均以出租房屋现状为准(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资产清单或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承租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交易标的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拒付价款及拒绝移交等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五条 承租方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承诺对自己参与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六条 意向承租方应知悉《交易须知》等附件内容,如因此造成相关损失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因未充分了解政策要求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及责任,责任由意向承租方(成交后为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需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向出租方付清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及付清价款、押金等,视为承租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九条 特别说明 1、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用途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房屋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 2、本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造、改建房屋,破坏房屋主体结构。 3、房屋年租金不含水、电、气、热、物业费等其他一切费用,承租期内上述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房屋租赁用途限于办公,不得从事餐饮、娱乐性质商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场所。 5、承租方要加强房屋维修保养,消除安全隐患。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给出租方。 6、承租方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存放如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国家禁止物品, 7、本次出租房屋租赁期限为五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具体租赁期限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起止日期为准。 8、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拆迁等无法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对租赁房产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等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9、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租金为押金,合同终止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后,出租方将押金如数无息退还承租方。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与交易活动有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资产受让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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