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二、采购人地址:**市**区民强北路与兴叶大道交叉口
三、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市六院)心电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四、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拟采购服务的说明:****医院发展需要,现计划对心电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建设。
六、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3.00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随着医院业务发展,现有系统需进行升级建设。为确保升级后系统与现有心电设备完全兼容、业务无缝衔接,并保障历史数据完整与网络安全,本项目必须保证服务配套的延续性,具体原因如下:
1、服务具有技术延续性。医院现有心电图机、动态心电监测仪等核心设备均深度依赖****医疗信息系统的专用接口进行数据交互,技术架构、通信协议、数据接口已形成完整闭环。第三方设备无法兼容现有接口协议,若采用其他品牌方案需重新开发适配接口,存在开发成本高、数据传输实时性及完整性难以保障等问题。采用原厂升级方案可直接复用现有接口,确保心电数据采集的实时性与系统稳定性。
2、服务具有业务安全性与连续性。心电检查直接关系急诊胸痛、术后监护等关键患者的诊疗时效。延续使用原厂升级方案,可保证设备操作界面与报告生成流程的一致性,医务人员无需重新学习,有效规避业务中断风险,保障各科室心电检查24小时不间断运行。同时,原厂提供的数据迁移工具可实现历史心电检查记录的平滑过渡,为临床科研与患者随访提供连贯数据支持。
3、服务具有安全合规与投资效益。****长期服务于本院,熟悉医院网络拓扑、防火墙策略、数据加密机制等安全要素,由其实施升****医院信息安全体系深度集成,避免第三方接入带来的潜在风险。原厂升级可实现新老系统模块化融合,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利用历史设备价值,实现**利用效率最大化。
依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论证专家一致认为:****符合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八、拟定供应商信息:****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市**区高里掌路1号院11号楼1层3单元101,2层3单元201
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兼容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等原因的具体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 檀** | ******总局 | 高工 |
| 吴孝俊 | ****中学 | 高工 |
| 张鹏 | ****学院附属医院 | 高工 |
十一、公示期限: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二、协商时间及方式:
1、协商时间:2026年4月1日下午16时整
2、协商方式:现场协商
3、协商地点:****医院10楼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区兴叶大道与民强北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64-****599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汪工
联系地址:**市**路上**光城6号楼5楼
联系电话:0564-****233
2026年3月27日
下载295****医院(市六院)心电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