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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防建设需求及《**市停车位配建指标补充规定(试行)》,**市华城****公司申请对原批复方案的地下室、3#楼的建筑布局进行调整,即:(一)地下室增加人防设计内容,并相应调整地下室范围及地下停车位布局;(二)优化3#楼一层停车库布局、并增设一个停车库出入口、一个地下室出地面的楼梯间;(三)在保持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取消3#****酒店部分的阳台设计。经核,调整后方案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并经我局2026年第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现将该调整事项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3日;公示地址:****网站http://hz.****.cn/、星光路与**西路交汇处东南侧)。如相关利害人对该调整事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征求意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城市建设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0774—****433,电子邮箱:hzcsjsk@gxj.****.cn。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总平调整对比示意图
2.地下室平面对比图
3.3#楼一层平面对比图
4.3#楼五层平面对比图
5.3#楼六至八层平面对比图
6.立面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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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