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背村**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3-27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县晓坪乡岩背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岩背村**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光伏发电板、光伏逆变器、计量装置等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98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玖万捌仟元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 **** | 岩背村**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批 | 详见合同内容 | 498000元 |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乙方材料进场甲方验收支付30%,项目完成且甲方验收支付至合同总价70%。
2、竣工并网发电甲方开展项目验收,验收合同后,甲方可支付合同总价的97%的项目款,预留3%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工程质保期满后30天内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四、合同履行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2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因国家政策、电网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竣工日期自动顺延。
五、质量标准及保修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工程标准。
保修要求:自该项目甲方验收之日起计算,电站设计寿命不低于25年,整体工程质保期为1年,光伏组件质保期为15年,逆变器、通讯设备、并网计量箱质保期为10年。保质期内免费维修和更换零件。因用户使用不当或非产品质量问题需更换的零部件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发包人****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贰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3月23日
十二、合同主体
| 甲 方:**** | 乙 方:**** |
| 法定代表人:唐明波 | 法定代表人:彭飞跃 |
| 委托代理人:唐锦清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0745-****478 | 电 话:158****7858 |
| 传 真:/ | 传 真:/ |
| 地 址:芷江县 | 地 址:******开发区吉星安置小区19栋3单元2012 |
| 开户银行:****银行****体育中心支行 | |
| 账 号:430********80000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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