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因场地设计优化,****车行出入口向西微调;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微调;2~3栋之间消防登高场地范围微调;相应微调公共开放空间范围、场地绿化范围。
(二)因地下室设计优化,污水处理站屋顶轮廓相应微调;地下室轮廓线微调;3栋西侧取消一部楼梯;地下室坡道上方增加防坠落雨篷。
(三)因建筑设计优化,建筑屋顶轮廓线根据平面设计优化进行调整,相应微调雨篷、屋顶机房等位置及屋顶绿化范围。
(四)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及功能调整,核增建筑面积微调。调整后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量不变,建筑高度、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后的内容仍符合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要求。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3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gm/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街道**大道与通兴路交汇处东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0194;并在信封上注明“明湖润智产业园项目(宗地号:A612-1332)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明湖润智产业园项目(宗地号:A612-1332)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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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