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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发展与改革项目“新农人”培育工作首次遴选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预期。经研究,决定再次组织申报,并对遴选条件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本次补充遴选重点调整:1.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2.取消原“有稳定的土地承包或流转关系”的硬性要求,凡在**县范围内实际从事稻麦生产、具备一定种植基础和实操经验的人员,均可报名。3.评审标准部分将原基础条件“产业特色(10分)”部分删除,调整为优先条件“农业从业年限(10分)”(详见附件4)。
其他条件(选拔范围与人数、时间保障、发展潜力、纪律要求、信用要求)及遴选程序、培训安排、退出机制等保持不变,详见原通知。
二、新增材料要求
为核实申报人员实际从业情况,如无稳定的土地承包或流转关系,则所在新型经营主体须在报名时出具承诺(格式见附件2),证明申报人员确为本经营主体成员,实际从事稻麦生产,并具备一定种植基础和实操经验。
二、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6年4月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县农业农村局三楼306室,联系人:肖睿涵;联系电话:****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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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