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7万套配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521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 项目名称 | ****年产7万套配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金属家具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金属家具产业园,项目北面为**奥德****公司(从事设备制造),东面为**空置厂房,西面为**空置厂房,南面为**空置厂房。地理位置为: 东经115°31′38.125″,北纬28°5′38.258″。 项目概要:本项目属**项目。主体工程为1栋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为5209.92m2);储运工程为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公用工程为供电和供水系统;环保工程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供水用电均来自市政管网供电。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不设食堂,不提供住宿。实行每天1班制,8小时/班,年工作300天。 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以不锈钢201冷卷、塑粉、焊丝、液压油、硅烷剂、除油硅烷二合一、去离子水、电器元件、塑铜软线、标准件为原辅材料通过裁板/切割、冲孔、折弯、焊接、打磨、除油硅烷化、喷塑、烘干固化、组装、检验、包装生产工序,达到年产7万套配电设备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2373.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占总投资的4.2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除油硅烷二合一槽废水、硅烷槽废水、水洗槽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站(隔油池+调节池+絮凝沉淀+活性污泥+沉淀)预处理后;预处理的废水达到**金属家具科技产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赣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木材加工产生的颗粒物(切割、冲孔、打磨、焊接以及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固化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切割、冲孔、打磨、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收集装置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采用喷塑机自带滤芯除尘设备收集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25m排气筒(DA003)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DB36/2186-2025)表1中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排放须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2187-2025)表1中标准限值;无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DB36/2186-2025)表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为冲压机、折弯机、冲孔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安装消声器和隔振器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收集塑粉、废除尘滤芯、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污泥)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 生活垃圾和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集喷塑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除尘滤芯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仓库面积为5m2,危险废物暂存仓库面积为5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执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