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和精准扶贫,根据《**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市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为引导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发挥专业特长,在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并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等项目。计划立项不超过20个,单位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支持**市科学技术(****工作站、示范基地已开展的技术开发项目,或与经济实体已开展实质性技术**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农业企业及农产品加工单位,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项目研究开发的2025年度认定的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项目原则上申请不超过1项。
(三)申报项目应是科技特派员在认定期内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科学研究、成果推广,或技术开发的项目。
(四)省级以**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科技型企业、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新型研发机构等认定的企业,和申报项目核心技术三年内取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相关项目和企业,两年内安排项目补助不超过1次;其余申报项目补助的企业,自获补年度起三年内不再安排项目补助。
(五)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后补助项目应是2024年以来已经开展并取得成效的实施项目,优先支持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进行技术合同登记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内容
1、《**市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
2、******社、家庭农场、专业协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书等;
3、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4、项目组成员2025年1月以来的工资发放清单(或社保缴费凭证,或用人协议,或科技特派员服务三方协议书);有**单位的需要提供**协议;
5、涉及项目的生产用地、厂房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
6、2024年度、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2025年纳税证明;
7、经济效益佐证(包含销售明细账、销售发票、合同、推广应用证明等能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
8、技术成果证明:生物新品种、农药、兽药、疫苗、肥料等登记证,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证书,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样机检测报告其他证明文件;
9、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票据复印件;
10、核心技术是否获财政资助情况说明;
11、企业近5年内取**誉;
12、其他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与流程
(一)申报单位和科技特派员认真填写《**市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打印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按申报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统一用A4规格纸竖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体应为仿宋_GB2312四号字。)****科技局。同时,在申报交件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3.com。项目申报时间截止为2026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对审查通过的项目,****财政局开展现场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立项项目及补助额度,下发文件执行。
(三)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补助经费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单位:**市发改(科技)局技术市场股
联系人:王云强、黄云萍、陈琰辉
联系电话:0593-****218
联系地址:****政府大楼6层
附件:1.**市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
2.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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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