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诺品工业4.0综合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3月 27日至 2026年04月0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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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诺品工业4.0综合产业园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石碁镇**路东侧625-10地块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诺品工业4.0综合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市**区石碁镇**路东侧625-10地块,申报内容为从事食品水剂、益生菌粉剂、普通粉剂、片剂、软胶囊的生产,年产食品水剂2亿袋、益生菌粉剂8000万袋、普通粉剂8000万袋、片剂2亿片、软胶囊7亿粒;主要建筑物为1栋7层生产厂房、1栋22层研发办公厂房、1栋13层宿舍楼、1栋1层化学品仓、1栋1层垃圾房,配套1层地下室和1层地上连廊。总占地面积29980.03平方米,建筑面积137312.77平方米。 |
| 环评机构 | 广****研究所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制粒废气收集至“布袋+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包衣废气先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再引至“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5个,排放口高度均不低于15米。按照《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加强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