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之饮****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陇之饮HPP超高压冷杀菌果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经局务会审查,****小组对《报告表》的评审意见,现对《报告表》(报批稿)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前提下,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等。
本项****工业园区二支路与梧桐大道交叉口(租赁**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4号厂房及3号保鲜冷库,共计6516m2),建成后年加工1万吨苹果及果蔬。租赁的4号厂房用于建设食品加工洁净生产车间,内设1条年产1万吨HPP超高压冷杀菌果汁生产线,包含员工消毒区、锅炉房、原料贮存区、十万级净化车间、万级净化车间、内包装间、外包装间、包材存放区、成品区等区域;租赁的3号保鲜冷库用于储存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设办公生活区,分为办公区、管理区、会议室、食堂、产品展销厅等;锅炉房设置于生产车间东南角,安装1台2t/h的燃气蒸汽锅炉用于生产;设置门房,用于进出口登记。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成,本项目总投资70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28%。根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新美****公司编制的环评文件所列的地点、内容、规模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规模和改变项目内容。
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租赁厂房,无大面积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装修、设备安装、调试等,装修材料可通过采用环保型水溶性涂料,并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以降低大气环境污染。项目施工期若产生颗粒物,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期主要水污染源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县方圆工业和****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降低人为噪声和交通噪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值。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包装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三、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一)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锅炉烟气,由1根高12m的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运营期检测项目颗粒物、林格曼黑度、SO2、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无组织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二)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县方圆工业和****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果蔬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制备浓水、锅炉定期排污水等,生产废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及**县农副产品加****处理站进水水质限值要求后排入**县农副产品加****处理站进行处理,****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县方圆工业和****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优质低噪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隔声吸声材料、围挡等措施;加强管理,对设备、车辆定期保养,避免设备故障噪声;加强职工教育,要求职工文明操作。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果渣、废活性炭、废PP棉、废反渗透膜等。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果渣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PP棉和废反渗透膜由设备商回收。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五)该项目运营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将生产车间、保鲜冷库、锅炉房作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硬化,满足简单防渗要求即可。
(六)该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健全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管理及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该项目运营期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加强各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做好运行台账记录,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酒、饮料制造》(HJ1085-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和锅炉》(HJ 820-2017)中相关要求,落实日常管理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类别,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按照规范要求需在废水、废气排放口设置标识牌;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四、其他要求
(一)该项目若涉及土地、规划、水保及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关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二)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面的垂询。
(三)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环保措施。《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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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