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数据****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6-03-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0580
通信地址:****新区**大道292****中心
联系人:****新区数据****办公室****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北站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一期河道工程项目 | ****新区**街道 | ****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建〔2025〕69号)位于****新区**街道老山北麓排涝区,****中心河和东一河的治理,****中心河1.02千米(现状浦泗路~后河),新开东一河总长700米(现状浦泗路~朱家山河)。项目总投资约131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8万元。 | (一)工程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优化施工设计,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工程建设对沿线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合理建设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砂石系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机械车辆维修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基坑废水经沉淀+PH调节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入市政管网。 (三)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应采取临时隔声措施并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 (四)严格执行《**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7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场地及进出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合理规划运输渣土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并及时清洗;项目不得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 (五)落实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非混凝土、废砖、废木料由回收单位收购;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废弃施工材料委托****政府指定地点;油污、废机油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