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组织实施“**县2022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抚育管护项目”招标,为保证本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集技术方案。
1、项目名称:**县2022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抚育管护项目
2、预算金额:715.79万元
3、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 |
单位 |
数量 |
| **县2022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抚育管护项目 |
**县革命老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幼林抚育设计实施总面积42523亩,其中丘陵山地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营造林幼林抚育29285亩,包括人工造林幼林抚育5011亩,更替修复幼林抚育7943亩,补植修复幼林抚育10272亩,抚育修复幼林抚育6059亩;油茶**高质量培育建设工程幼林抚育13238亩,包括油茶新造幼林抚育3012亩,油茶改造幼林抚育10226亩。 |
1 |
项 |
4、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回复意见要求:
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的采购需求、评分细则、技术性能优势技术加分条款等,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其它修改意见(详见回复函格式)。
6、回复意见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前,将签署的书面文件邮寄至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一式两份(并且提供一份与纸质征集回复内容相同的U盘(U盘含Word和PDF格式,不退回)),一份密封署名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密封(不得在封面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电话、邮箱、企业名称、以往项目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不署名不加盖单位公章。(特别提醒,必须要将署名文件和不署名文件各自封装后,再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否则拒收)标书代写
7、回复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7时止(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不予接受;提供虚****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标书代写
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及回复意见邮寄地址: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县**中大道2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先生/157****5328
9、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县五丰**天丽景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181****6116
特别声明:本公告仅作为本项目采购前期市场调研,所有征集的方案仅供我单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