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发五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6-03-0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研发五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研发五期建设项目
地点:****开发区紫云路99****中心、****开发区始信路72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技术中心和****公司的集中试制车间内实施,****中心****开发区紫云路99号,******公司****开发区始信路72号。
(1)集中试制车间建设内容
****中心****中心(含钇威科技试制、国际公司试制、轻型商用车试制)搬迁至****公司空置车间,并**重型商用车试制,改建成为集中试制车间。建成后主体工程含钇威科技试制、国际公司试制、轻型商用车试制、重型商用车试制,新增配套办公区、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实际集中试制车间轻型商用车试制--****公司****公司试制--国际版车型已取消建设)给水、用电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危废站、固废库等环保工程利用****公司现有。
(2****中心建设内容
①****中心:利****中心、搬迁****中心等厂房内,新增焊、涂、总等设备,扩建成****中心。
②****中心:****中心,包含铣削、评审旋转平台、办公室等区域,新增相关设备。
③研发实验室:****中心**15****实验室,升级改造3****实验室。新增配套食堂1座、办公区、物流区、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循环水系统等。给水、用电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危废站、固废库等环保工程均利用现有。
项目全部达产后,集中试制车间能够达到生产重卡车型 1200辆/年、钇威平台车型 800辆/年的生产能力,****中心能够达到生产燃油乘用车 100辆/年、新能源乘用车 650辆/年的生产能力。本次验收对****研发五期建设项目已建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进行整体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30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909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