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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招标代理机构竞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基建招标代理机构竞标项目
二、中标信息
中标机构名称:****
中标机构地址:**省**市**区民生路凯帆大厦504室
项目负责人:轩迎春
三、主要标的信息
| 代理机构 |
| 名称:****基建招标代理机构竞标项目 范围:****基建类项目 要求:组织基建招标代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招标文件,发布公告,处理项目开展中的质疑(如有),组织开标,发放中标通知书,项目归档等。 时间:3年(合同采用“1+1+1”形式,每年一签) 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碧桂园,联系电话:139****108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项目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联系方式:贡老师139****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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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