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急诊急救一路通项目-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域急诊急救一路通项目-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弋****开发区天井山路32号车间201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陆仟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救护车、转运呼吸机等 品牌:启界、迈瑞等 规格型号:CRV5041XJHV362D、TV50S等 数量:5辆、5台等 单价:284600.00元/辆、92800.00元/台等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桃溪东路与鹿起路交叉路口西北方向
联系方式:0564-****652、0564-****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城****广场3#10层
联系方式:0564-****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920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