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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建设内容****处理站110座,设计总规模为9665m3/d;配套建设DN300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446.147km;DN100 入户预留管总长度313.112km。分散式单户污水处理设施1251套。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197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