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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0326MAEHC89370)上报的由**青华****公司编制完成的《****年产500吨战略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对各废气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破碎、磨粉、混料、铸板设置在单独车间内,破碎机整体封闭并设置集气管道,雷蒙磨粉机配置旋风收尘器+覆膜袋式收尘器;破碎、混料、铸板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送至雷蒙磨粉机的覆膜袋式除尘器一起处理。酸溶反应釜,电解液配置釜,水解反应釜,配胶釜,电解槽酸雾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氨水配制及微珠生坯清洗设置在封闭操作间,操作间废气、氨水储罐呼吸口废气、微珠生坯干燥的水汽和MVR蒸发结晶氯化铵的不凝尾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各废气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2. 废水。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处理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废电解液、置换废水、稀散金属清洗废水、氧化锆微珠清洗废水)、碱液喷淋系统废水、氨气喷淋系统废水、纯水制备排水、设备冷却排水和生活污水。氨气喷淋系统废水回用于氨水配制工序;废电解液、置换废水及氧化锆微珠清洗废水经MVR蒸发装置处理后,蒸发冷凝水回用于纯水制备用水,不外排。稀散金属清洗废水、碱液喷淋系统废水、纯水制备排水、设备冷却排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 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设置事故收集和分区防渗设施,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该项目建成主要废气污染物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726吨/年。
本项目颗粒物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免予提交总量指标具体来源说明,从**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超额量中统筹解决,并记入台账管理。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局、****环境局**分局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分别送至上述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