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公开规定(暂行)》相关要求,对《******园区A-10街区部分地块(比亚迪大道与模范路**西南侧)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暨地块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及公众意见。
规划名称:******园区A-10街区部分地块(比亚迪大道与模范路**西南侧)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暨地块详细规划
组织编制单位:****规划局、******管委会、****研究院****公司
1、规划范围: **比亚迪大道,北至模范路、西至站后路,总面积为8.44公顷。
2、调整理由:本次规划调整是根据《**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皖工信电子函〔2024〕109号)、《加强土地要素保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措施》(芜政〔2022〕52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对范围内用地边界、土地用途等内容进行修改,增加了公益性用地规模、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率,****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规划调整后不会对城市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带来不利的影响。符合《**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所述的因“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以及第(四)款所述的因“****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控规可调整情形。
3、调整内容: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调整现行控规相应的用地名称及代码;将现行控规A-10-02地块,划分为A-10-02A和A-10-02B两个地块; A-10-02A地块由物流仓储用地(W)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1101),用地面积为3.83公顷;A-10-02B地块由物流仓储用地(W)调整为供电用地(1303),用地面积4.14公顷;现行控规A-10-03地块由防护用地(G2)调整为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0.47公顷,地块面积、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与现行控规保持一致。(详见附图)
公示载体:******网站、****规划局网站
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9日。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电话:0553-****108(**********建设部)、0553-****750(****规划局)
联系地址:**市福渡镇******管委会、**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规划局
邮箱:****@qq.com 、****@qq.com
附图一:区位分析图
附图二:现行控规地块图则
附图三:拟调整后地块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