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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南**和**新区CZ04-10、CZ04-16地块详细规划》,****政府审批,现予以公布。
1、规划范围
地块总规模约8.10公顷。其中CZ04-10地块面积2.73公顷,CZ04-16地块面积5.37公顷,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2、规划衔接
经套合**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次规划范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
3、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以**市 “三区三线”成果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为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通过规划对地块合理控制,深化落实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在规划编制层面,按照国家控规编制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为地块开发和管理提供依据。
4、土地利用:
本项目涉及调整****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内,均为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约8.10公顷。CZ04-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占地面积2.73公顷。CZ04-16地****医院用地,占地面积5.37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