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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26日 |
| 标 题:**市**区学员巷21号住宅楼危旧房改造项目及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 |
|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6〕37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6日 |
张有连、张日葵、杨玉伟向我局申请批准《**市**区学员巷21号住宅楼危旧房改造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该项目位于**市**区学员巷21号。经核,该方案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现将该方案予以批前公示(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公示地址:**市**区学员巷21号张有连、张日葵、杨玉伟户用地处、****网站http://hz.****.cn/)。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方案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城市建设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0774—****422,电子邮箱:hzcsjsk@gxj.****.cn。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总平面图
2.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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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