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德镇电动自行车充电棚采购水基灭火器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组织采购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该项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合德镇电动自行车充电棚采购水基灭火器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6.00万元(单价120元/个,采购量500个),高于该限价作无效标论处。
采购需求:合德镇电动自行车充电棚采购水基灭火器项目,合格的6L水基灭火器,必须通过3C认证,必须符合GB4351-2023,必须通过型式试验,必须包含E类(带电火)。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项目需采购清单。
项目地点:**县合德镇境内。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交付。
供货要求:须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费和装卸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时须考虑运费和装卸费。
质保期:24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产品可以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到备案信息及实验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的经济实体。
②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付款方式:
3.1合同签订后,供货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一次性结清;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现场提交;****银行保函、担保方式缴纳的,****银行保函、担保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4.5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
4.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五、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
询价最低价中标,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标书代写
七、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2日 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不休,微信获取)。
7.2投标材料
7.2.1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微信):177****9881。
7.2.2联系人:陆晶晶。
7.2.3联系电话(微信):177****9881。
7.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7.4招标文件制作费300.00元(支付宝账号:139****3788,姓名:顾乃湛;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3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人民政府网公共**交易专栏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幸福大道1号
联系人:蔡主任
电 话:138****99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大楼5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联系人:吴青华
电 话:159****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