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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单编号: | **** | ||
| 采购标题 | **移动丰泰路生产办公综合楼项目PE管采购 | 发布单位 | **** |
| 招标人 | 周经理 | 招标人电话 | 055****87319 |
| 采购内容 | **移动丰泰路生产办公综合楼项目PE管采购 |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3-27 18:04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30 18:04 |
| 中标方式 | 低价中标,中标候选人为1人 | 报价规则 | 报名过程中,供应商不可查看竞价排名 |
| 报价轮次 | 1 | 控制价 | 69118.500000 |
| 付款方式 | 1.终期结算:供货结束一个月内办理最终结算。 2.过程支付:每月16日结算上月16日-本月15日到货验收的材料后,乙方月底前开具发票,自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月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 |
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位置充分调研料源地,确保料源质量、数量及各项指标符合要求,禁止恶意低价中标,履约过程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一经发现,招标人按相应条款严格处理。
2.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计划及时供应,逾期交付按照延误天数10000元/天进行处罚,从当期结算中扣除。
3.中标人履约过程中提供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经查证属实的,第一次责令整改:所有不合格材料退场,更换符合要求的材料,承担项目全部损失并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第二次出现类似情况在首次整改措施基础上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第三次终止**,不予退****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制度处理。发生以上情况中标人拒不配合整改的,全额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限制交易名单。
4.如中标人因供应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影响招标人项目生产进度,招标人有权自行对外采购,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人从市场购入材料增加的价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或结算材料款中扣除。
5.首次委外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对后续检测结果有异议,再次委外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 现场联系人 | 陈伟 | 联系电话 | 155****5887 |
| 送货时间 | 2026-03-31 00:00:00 | 送货地址 | **市**区马园街与丰泰路交叉口移动办公楼项目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