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EPC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市**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EPC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26日09时30分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3月30日17时3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报价 | 70% | |
| 综合得分 | 93.82分 | |
| 项目负责人 | 李之明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70% | |
| 综合得分 | 92.36分 | |
| 项目负责人 | 夏明德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70% | |
| 综合得分 | 90.26分 | |
| 项目负责人 | 王** | |
| 异议的渠道及 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提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6-****127,邮箱:****@qq.com。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