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7日我局拟对****废弃采石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区卜奎南大街627号
电话:0452-****028
邮编:16100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 1 | ****废弃采石坑生态修复项目 | **市**县宝泉**安村 | **** | **鑫****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宝泉**安村。利用****生物质锅炉灰渣作为回填材料,对废采石坑进行回填修复,修复面积16387.5m2,采石坑深约0.5-8.5m,坑容约14万立方米,日回填灰渣693.22t(925.52m3),采用“分层摊铺、往返碾压、分单元作业”的回填处理工艺,单元作业面积50m×50m,每层摊铺厚度不大于1m,压实系数不小于0.95,坡比约0.3%,设计回填量124800m3(压实方),回填期142天,回填完成后覆土80cm恢复为耕地。项目配备运输车辆,每日运输锅炉生物质灰渣,灰罐车容积50m3,渣车容积为30m3,每天灰车、渣车运输约10台次,运输路线总长约6.2公里。进场道路依托现有进场的道路,不建设临时施工通道。表土暂存于未回填单元,采用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项目不设置生活区、洗车区,不涉及相关用水,雾炮车用水量较小,拟从当地村屯拉运;项目灰渣调湿在****内部进行。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天然基础防渗层;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3眼,监测目的层位为潜层地下水,监测井深度以打到稳定水位面以下3m深,并进入含水层,井深约20m;本底井1眼,设在回填区地下水流向上游,回填区东南侧10m;污染扩散井1眼,设在垂直回填区地下水走向的侧向,回填区西侧10m处;污染监视井1眼,设在地下水流向下游10m处,回填区西北侧10m。要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解决。回填期:每季度1次;封场后:每半年1次,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2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灰渣倾倒时作业采用雾炮车定点、短时喷洒;回填作业单元四周加装2m高孔隙围挡(保留车辆进出口),回填单元非作业面以及已碾实的生物质灰渣表面采用编织布覆盖;灰车采用灰罐车运输,灰渣车上面采用苫布苫盖,确保无裸露物料;进出场车辆低速行驶,进场道路定期清扫等措施。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回填作业单元四周加装2m高孔隙的围挡(保留车辆进出口),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加强回填期管理,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减速慢行,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根据《****废弃采石坑生态修复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兴政****公司)相关内容可知,采坑内部从上至下分为杂填土、粉质粘土和细砂三层,其中杂填土厚度为0.30m,粉质粘土厚度11.0m,细砂厚度8.70m,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5.2.1 I类场技术要求“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5 cm/s,且厚度不小于 0.75 m 时,可以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上述提出的各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土壤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结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本项目回填所用的生物质灰渣中关注的铅、铬、镉、铜、镍、锌等均未检出,各项监测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表1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要求,对周边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 是 | 同意 |
****环境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