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预评审时间调整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北**桥至平政桥段堤防道路等维修改造工程勘测、设计、造价咨询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357,000
项目地点: **市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4-03 16:10
评审地点: ****广场6号楼409室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人电话: 138****7509
固定电话: 0511-****8606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3-27 16: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4-03 16: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市政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注:供应商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设计、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不超过两家单位)共同参加比选。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